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街道中湾村,野猫洞(卖柴岭)水库旁。 工程概况: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8034㎡,规划建筑总面积15781㎡,包括生活垃圾中转站、粪便无害化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和园林垃圾分拣中心、垃圾暂存箱体摆放场、停车场、环卫仓库和综合楼等建筑单体,并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以及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建设规模:垃圾中转站设计规模为300t/d(其中易腐垃圾中转规模为120t/d),粪便无害化中心设计规模为50t/d,渗滤液处理中心设计规模为100t/d(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规模为50t/d),建筑垃圾分拣中心软垃圾分拣产线设计产能为50t/d,硬垃圾设计日暂存量为67t/d,大件和园林分拣产线设计产能为40t/d。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9001万元。 设计费限额:137.8415万元 招标范围: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消防、智能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内的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该项目为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若涉及到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另行委托(受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并对专业设计单位给予配合。 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2)方案设计批准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初步设计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申请条件: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②③④⑤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已办理完进浙备案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环保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可由符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师; 电气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 造价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且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7.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建设大厦D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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